招标公告-消毒粉及维保
发布时间:2024-03-20
沅江市人民医院 污水处理消毒粉及污水处理设备日常维护维修采购项目
一、招标公告
沅江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消毒粉及污水处理设备日常维护维修采购项目拟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水处理消毒粉及污水处理设备日常维护维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包括活性氧消毒粉采购、污水处理设备日常维护维修及相关的材料、设备、辅件等的采购。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企业,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年限不足的则需提供近三个月内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并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近三年湖南省内医院污水处理相关的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5)人员要求:明确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有环境保护工程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提供项目经理在本公司六个月以上社保证明;
(6)本项目不组织统一勘查,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污水处理站设备情况,自行勘察,报名时提供具有甲方代表签字的现场勘察记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申请。
(三)报名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25日17时00分
报名地点:沅江市人民医院门诊楼4楼总务科
报名方式: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营业执照及特定资格要求中(1)至(6)项要求的资料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科长
联系电话:13511107094